2007年12月25日 星期二

[公共政策] 王建民現象與台灣棒球問題 / 第一組

最後編輯時間:2008.08.12 / 編輯者:HOW

政二A 95114119 張祐慈 / 政二A 95114150 李艷蓉 / 政二A 95114153 游郡儀 / 政二A 95114158 鄧惠文 / 政二A 95114159 陳亦歡

常常聽到一些優秀的棒球選手在美國或日本等地發光發熱,當我們為其成就欣喜歡呼為台灣之光的時候,一個疑問同時也浮上了心頭:為甚麼這些優秀的球員們不留在台灣,轉而向外發展?

近來,許多的職棒選手紛紛的出走,離開台灣到國外去發光發熱。例如:現在在日本巨人隊的投手-姜建民,美國道奇隊的投手-郭泓志以及拿下十九勝,聞名世界的台灣之光,洋基的投手-王建民。而著名棒球播報主播蔡明里在其部落格中曾言:”過一陣子,又有(至少)兩位年輕棒球好手將被MLB網羅(郭嚴文、陳俊秀),對台灣棒球界與球迷而言,這已經不算是新聞了,反而比較像固定收成的農作物,只不過都是專供「外銷」,差別僅是銷往哪一國或哪一隊?” (蔡明里的部落格 文章:旅外直通車)

以上案例,都在在突顯出台灣職棒選手紛紛出走與渴望出走的狀況。其實不僅是台灣,亞洲地區的球員皆有出走的情況,但台灣本身的情況更嚴重。以日本來說,其棒球本身有其穩定發展的市場,對球員具一套完整的培訓機制。由於每年出現的新球員很多,那些明星球員的出走反而能讓新生球員在國內棒壇展露頭角。

反觀台灣,缺乏成熟的培訓球員機制與不當的使用球員,導致球員的數量與品質皆無法兼顧,連帶的也無法提升水準。而當球員水準低落使得比賽不具可看性時,國內棒球市場便萎縮,造成支持球團的財團削減薪資福利。也因此,優秀球員自然會尋求至美日等地發展。於是在彼此相互影響下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的狀況。(台灣棒球資訊網-球員挑戰大聯盟,帶給日本職棒的改變與衝擊)

在仔細研究過台灣棒球制度以及仔細與美日比較後,我們探討出以下四點是造成台灣選手紛紛出走的最大原因:

薪資

國內球團資金不足,創立球團多半為求賺錢,對於開銷能省則省,選手薪資自然無法提升。以旅美選手王建民為例子,王在洋基的年薪大約一千多萬台幣,以洋基標準不算高薪;而台灣投手陳金峰年薪一千多萬,卻是台灣的第一高薪。

造成雙方薪資如此差距的原因首推美日台薪資制度不同問題。台灣部份,中華職棒因為沒有合約到期的問題,除非選手被球團釋出並且取得離隊同意書後才能成為自由球員,但選手必須不是領隊會議中所提議封殺的球員才會成為自由球員。中華職棒曾經因簽賭案而封殺球員,而興農牛隊施昭同則是因未能取得離隊同意書而無法成為自由球員。

目前已知為年資滿9年的球員,則可申請成為自由球員,自由球員的年資計算方式是由2003年1月18 日作為基準日,而為保障有球員成為自由球員的球隊,中職也規定,欲吸收自由球員的球隊,需繳交該球員年薪的3倍作為轉隊費。目前的資料得知,也就是說,在2012年1月18日才會出現第一位中職的自由球員。

日本則採取「FA」的制度.所謂得「FA」,就是「FREE AGENT」.是指選手有自由轉隊的能力.球季的計算法一年中登錄天數超過150日以上者,則折算一個球季。超過的日數不可再與其他球季累加。若一年中登錄天數未滿150日以上,則可與其他未滿150日之球季累加天數。超過150日即可折算一個球季。FA的補償規定當有球員以FA資格轉隊時,原球團可向新球團要求補償。補償方式有以下兩種:

  1. 行使FA選手舊年薪之金錢補償+選手一名之球員補償。此球員僅能由球團之保護名單(30名本土球員+洋將)外挑選。

  2. 行使FA選手舊年薪之1.5倍金錢補償。此外,因FA而由其他球團取得之球員補償上限為2名。

美國大聯盟則因為有完善的合約制度,球員的合約結束後,未完成續約即成為自由球員,而成為自由球員的選手可以在自由市場等待各隊的出價並選擇自己想加盟之球隊。另外,遭到球團釋出的選手也會成為自由球員。而小聯盟球員同樣也適用自由球員制度,球員在合約結束後即成為自由球員。球員大聯盟年資超過六年的,就可以取得申請成為自由球員(Free Agent)的資格,而美國職棒在保護大聯盟球員還設有保障合約及10-5條款。這樣年資滿六年的自由球員,如果在世界大賽結束隔天開始算15天內,無法和原球隊談成合約,就可以和其他美國職棒大聯盟任何一支球隊洽談合約。

如果一名小聯盟選手,即便從未升上過大聯盟,但只要小聯盟年資滿六年,也被視為自由球員,這時原來的小聯盟球隊可以繼續簽約留下該名選手,但球員也有可能被球隊放掉,這時小聯盟選手大概就只有結束小聯盟球員生涯甚至是職業球員生涯、去參加其他小聯盟球隊的春訓以便爭取進入小聯盟球隊的正選名單、到美國職棒獨立聯盟或國外職業球隊參加測試以便繼續打球。

無論是台灣還是日本的制度,都是遵循美制而後加以更改。但是由於職棒的年齡不同,美國擁有106年的職棒歷史,相較於日本的58年顯得資深許多。因此有許多讓人詬病的議題的。而台灣,不僅是年資不如美國,在制度方面,更是小巫見大巫。美國的制度是有著長遠的歷史作為基礎,故到如今已趨於完美。而台灣的職棒制度卻只學到了皮毛而已。雖有自由球員的制度,但卻從未出現過。但在此制度美國早就行之有年了。

台灣如果不想再讓球員出走,除了改變球員制度外,也必須更加的重視每一位球員的球隊生涯,不能只是一昧的操練球員而不讓他們好好修養。需讓球員有無後顧之憂的練球,這樣球員不但不會出走,更能專心的練習球技,為國爭光。

球團工會與職棒聯盟

一九八九年中華職棒成立,但是一直到現在台灣並未有任何球員工會,也沒有所謂的經濟人制度,故選手本身並未受到任何的保障,也因此選手在和球團簽約時多半受到球團的壓榨。

球團公會是可以監督和向資方施壓的機構,保障球員的權益,不致受到不合理的剝削;台灣就因為沒有球團公會,所以球員才會受到種種來自球團的不合理剝削,生活不受保障。

台灣職棒聯盟對於培訓選手參加國際比賽的方式和美日完整制度不同,國內培訓不著眼於業餘球隊,中華隊都是由國內職棒球員或是徵召旅外球員,這種近乎「撿現成」的組隊方式,已經成為習慣[3]。

美國部份,美國職棒每年在六月份的第一個禮拜二舉行業餘(Amateur)選秀,官方的正式名稱為 第一年球員選秀(First-Year Player Draft)。選秀一共進行50輪,而從2005年開始,選秀順位完全依照球隊勝率來決定(以往必須要國聯和美聯球隊穿插),由勝率最低的球隊開始選起,依序直到勝率最高的球隊。

選秀會將有兩天時間可以進行,但聯盟也有排定第三天的時程以備不時之需。第一天通常進行20輪,剩下的30輪則留到第二天再進行。輪到的球隊有2分鐘的時間可以考慮,接下來球探一般會馬上播電話通知被選上的球員,而球隊有15天的時間可以單獨跟球員簽約,如果球隊沒能在15天內簽下該球員,球員即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如果高中球員選擇進入4年制大學,則球隊在球員到校上課前都還保有簽約權利。如果球員選擇進入2年制大學,則球員在隔年選秀權的前一周,球隊都可以簽約,這個方式稱為 Draft-and-Follow 程序,這個做法的好處是球隊可以多觀察一個球員幾乎多出一年,使得有些球隊特別喜愛在選秀後半段選擇2年制大學的球員。

目前業餘選秀尚不是世界選秀,僅具有美國、加拿大以及波多黎各和其他美國屬地居民資格的球員需要透過這項選秀,台灣、日本、南韓以及中美洲等等其他各地的球員不在此限,各隊可以自由簽約。(WIKI美國職棒大聯盟介紹)

而美國另有小聯盟制度。"其中大部分小聯盟球隊以長期合約形式與大聯盟球隊保持關係。每一隊大聯盟球隊都有一批小聯盟球隊為其青年球員、受傷或暫時棄用的大聯盟球員提供培養、訓練、康復、和比賽機會。這批附屬大聯盟母隊的一批小聯盟球隊統稱農場球隊;而在母隊而言,則統稱為某某母隊的農場系統。"(WIKI的小聯盟介紹)

日本方面,選秀會議由日本職棒理事長、兩聯盟會長、各球團各1名代表構成,每年11月10日至11月22日之間召開。在所有球團都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在規定之外的時間召開。在決定日期之後,理事會必須在14日之前通知所有的球團。

●選秀流程:
  1. 各球團向職棒理事會提出希望球員之名單
  2. 職棒理事會調查名單內選手之意願,並向各球團轉交「採用候補選手名簿」(有意願加入職棒的選手名單)、「拒絕加入職業選手名簿」(回答無意加入職棒與未回應球員名單)、「該球團希望選手名簿」(希望加入該球隊的球員名單)。
  3. 確認不願參加選秀之選手,並禁止各球團選擇。
  4. 選秀會當天,各球團同時公布前兩指名人選。高中選手如有重複,則以原方式抽籤決定。
  5. 第3指名以後的球員,以Waiver方式行之。

綜觀以上資料,可以發現球團工會在整個職棒體系的重要性,藉由團體的力量和球團與贊助企業相抗衡得以保障球員本身的福利。但是很可惜的在台灣並沒有此類組織的存在,球員多單打獨鬥。既無法被保障福利與待遇,自然減少使球員待在台灣打球的意願。

另外粗略觀察美日的選秀制度,也可以發現由於他們選秀制度上的完整,一二軍之間能相互協調補強,受傷的一軍得以在二軍修養,避免了如台灣職棒球員受了傷卻還不得不繼續比賽的困境。以日本為例子,亞錦賽時使用二軍選手讓其增長經驗和展露頭角,而非如台灣徵召職棒球員出賽。

完善的制度讓新秀球員可以找到合適的球隊,讓球隊覓得需要的人才,這是目前台灣所欠缺的。沒有完善的制度協調新舊球員,職業球員屢屢承受連續比賽的負荷,新生球員卻無選秀機會展露其才,棒球球員持續離台,實不足為奇。

台灣教練不合理的使用選手方式

台灣教練過度操練選手(尤以投手為最),往往只考慮勝敗而不考慮選手的身體狀況,以極限為目標,因此許多選手在過度操勞下,不斷受傷與開刀。反觀美國,採取對選手保護策略,強制執行休息,也延長了選手的職業生涯。以投手為例,台灣投手上場所用的投球數都超過100顆,對於球員而言,長期之下這是相當大的負擔,容易導致球員受傷,使得選手的職業生涯命減短。佌外,台灣球員若是遇上國際性的比賽,例如:亞洲棒球錦標賽、洲際盃棒球賽…等,不管球員的體力能否負荷、休息時間是否足夠,台灣會為求得勝利找台灣最好的球員,代表國家比賽。

由於台灣只有六個球隊,在這其中擁有二軍制度的只有三個,而此三個球隊的二軍也才剛成立沒幾年,所以球隊中長期固定的先發選手通常都不會變動,使得較年輕選手少有良好機會能夠在比賽中表現,也因未如此他們在薪資上不會有明顯上升,根據數據顯示台灣球員生涯在10~15年之間,等到年輕球員出頭時,他們的年齡也許會是30左右,體力大不如前,如果又再重複現在的所有職棒狀況,中華職棒只會一直崇蹈覆轍的向下循環,並不會有所進步。

反觀美國、日本,採取對選手保護策略,強制執行休息,也延長了選手的職業生涯。美國以王健民為例,教練隊其先發的投球數上有一定的控制,不會過度使用手臂,使得選手能夠有效的休息。而在球員的體力訓練和飲食上也會有所控制,美國有所謂的小聯盟制度和大聯盟的制度,如果選手受傷會暫時退至小聯盟等到傷勢完全復原。

日本職棒對選手的保護和美國一樣良好,以投手為例子,投手的投球數有相當的控制。而對一般的選手而言則是在體力上做漸進訓練和飲食控管。與美國不同的是,日本職棒擁有的是二軍制度,選手被選進入之後可以在二軍學習成長,日本職棒在參加亞洲盃棒球錦標賽的時候,會使用二軍選手,讓二軍的選手能夠在大賽中學習經驗。

也因此可以由上看出,美、日都有良好的制度來保護球員,因此球員並不會有長期固定先發選手的狀況。這和台灣「不受傷便不下場」的用人制度有很大的區隔。

國外球探的挖角

台灣職棒與青少棒場上充斥著國外球探,卻不見任何國內球探。以2007上半年台中棒球場開戰的全國青棒菁英大賽為例,場上只見美國職棒的球探們坐在貴賓席上拿著測速槍對著台灣球員品頭論足,卻不見任何一位台灣球探。在台灣球探完全不現身的狀況下,自然的,台灣要留住好選手的機會變低了。(中國時報 2007.02.08 中華職棒不見蛋 財大氣粗 國外探子變貴賓)

從此點也可延伸出台灣對基層棒球的重視角度與號稱亞洲棒球發源地的日本不同。日本職棒採取「扎實的基層態度。」台灣球迷以台灣基層棒球的角度,會直覺認為日本三級棒球是以學校為基礎。但事實上,除了屬於青棒的高中棒球之外,日本的青少棒與少棒是社區性質的,也因此不容易受到媒體與社會大眾的廣泛注目。青少棒部分,日本有4個主要的社區聯盟在運作,分別是「senior聯盟」、「小馬聯盟」、「boys聯盟」、與「U聯盟」,而且這4個聯盟是不合作不交流的,亦即日本沒有一個真正的全國青少棒冠軍比賽。甚至聯盟內的全國比賽也是最近才開始進行的,以「senior聯盟」為例,1995年才開始正式舉辦聯盟內的全國比賽。日本各界對青少棒及以下的棒球運動,仍視為推廣、休閒與教育。但也因無壓力,因此推動時不會遭遇家長的反彈,因此能影響的社會層面變得非常廣。

但於台灣的重點政策下,除了少數學校外,多數對棒球有興趣的小朋友,幾乎沒有機會接受棒球基層教育。而重點學校在成績壓力之下,也大多以「斯巴達式」地集中管理、日夜苦練,更造成多數家長以「不願孩子荒廢學業」為由,嚴禁孩子接觸棒球以及其他的重點體育。而政府也明瞭多數家長的心態,於是想出「保送升學」的誘人方案,吸引某些子弟願意投入體育界,這也造成許多運動員在達到升學的目的之後,隨即放棄體育的現象。畢竟他並不一定喜愛該項運動,只是可以藉著該項運動換取他的所需而已。(Leon419的網路日誌日本棒球強盛之秘密)

台灣選手皆是從台灣升學制度中培養而出,因此進入中華職棒後,發覺薪資待遇皆不如歐美國家,便容易有跳槽的心理產生。也在此狀況下,國外高薪、高福利的棒球制度,更加容易吸引以賺錢為目的的職棒選手遠渡重洋打棒球。再加上近年來中華職棒簽賭案評傳,使得於中職打棒球不再是光榮的職業,更加深了球員遠赴歐美的決心。

結論

總結上述,可見台灣職棒仍有許多的制度漏洞需要改善,諸如:運用選手方面,其實選手才是球隊和公司的最大資產,現在中職採殺雞取卵這種短視近利的方式不當使用選手,實為不可取,應該參考美日,適度調派球員替換上場,不要為求勝,讓菁英球員長時待在場上;再來,應儘速建立完備的二軍制度,培育後繼新秀,才不會人到用時方恨不夠。好多次中華隊會派傷兵上場,都是因為二軍沒有成型,欠缺替補上場的選手;事實上,台灣本土球員的素質很好,許多國外的球探都會來台網羅新人,反而,我們的球隊不懂得留住本身優秀的人才,致使人才外流,而向外招募到的洋將又良莠不齊,拖累整體素質,讓球迷頗感失望;接著,最需改進之處便是球團工會方面,中職的工會制度至今仍未建立,球員沒受到該有的保障,也難怪能力佳的球員會想積極向外發展,國外這方面的制度確實比台灣完善許多。所以現在首要之務是應急起直追,不能再原地踏步了,如此台灣職棒才能更上一層樓。棒球讓國際知道台灣,這些在異鄉的土地上、身披外國球衣發光發熱的優秀旅外選手們,當然是台灣的驕傲,但我們仍希望未來有一批土生土長、身著台灣球衣的球員,如同當初紅葉少棒般,在國際賽場上揚眉吐氣,再創台灣新一代的「棒球王國」。

參考資料:

  1. 蔡明里部落格:運動摩人 蔡明里9.01 http://tw.myblog.yahoo.com/baseball-life/
  2. 台灣棒球資訊網-<球員挑戰大聯盟,帶給日本職棒的改變與衝擊> http://twbaseball.info/index.php?func=blog&article_id=485
  3. 中國時報 2007.02.08 中華職棒不見蛋 財大氣粗 國外探子變貴賓
  4. http://www.biga.com.tw/SportLotto/news/add2.asp?id=88240&board_Kind=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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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zh.wikipedia.org/wiki/中華職æ£% 92
  7. http://tw.myblog.yahoo.com/baseball-life/article?mid=7588&prev=-2&next=7389&page=1&sc=1
  8. http://twbaseball.info/index.php?func=blog&article_id=345
  9. yam天空運動 http://sports.news.yam.com/
  10. 新浪部落米爾的童話 http://blog.sina.com.tw/minghuan/article.php?pbgid=38682&entryid=573595
  11. 橫濱赤煉瓦昌庫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hngyh/3/1239761543/20040712225941/
  12.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7120307929
  13. http://twbaseball.info/index.php?func=blog&article_id=485
  14. http://twbaseball.info/index.php?func=blog&article_id=127
  15. WIKI美國職棒大聯盟介紹 http://zh.wikipedia.org/wiki/美國職棒大聯盟
  16. WIKI的小聯盟介紹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0%8F%E8%81%AF%E7%9B%9F%E7%B3%BB%E7%B5%B1&variant=zh-tw
  17. 台灣棒球維基館<代訓制度>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代訓球員
  18. http://zh.wikipedia.org/wiki/日本職棒
  19. 大聯盟全球資訊網<聯盟簡介> http://www.cpbl.com.tw/html/compages.asp
  20. CPBL http://www.cpbl.com.tw/
  21. 日本棒球強盛之秘密 http://www.wretch.cc/blog/leon419&article_id=2992304



  註一 國家 (職棒年數)  平均年薪2006   平均月薪 2006  國民生產毛額2006年
     台  (18)      134.19       11.18         53.81
     日  (58)      1074        90        114.63
     美  (106)     8821       735        142.97

  註二 入選「替代役」的球員需代訓兩年(比照義務役服役時間),退伍後一年內成績考核及格者,可向體委會申請提前解除列管。而特優選手在國內訓練環境不如國外情況下,可前往國外職棒球團發展,但必須接受五年的列管,期間若國家徵召參加國際重大比賽,必須配合返國參賽。"(台灣棒球維基館<代訓制度>)

  註三 http://news.gpwb.gov.tw/news.php?css=2&nid=31501&r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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